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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条!湖北中烟官网“羊质虎皮”

湖北中烟官网现“羊质虎皮”,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近日,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中烟”)官方网站上的一则新闻引发关注,其标题为《XX卷烟荣获国优金奖》,新闻正文称该卷烟“在全国卷烟优质评吸评审中荣获国优金奖”。

然而,细心的消费者发现,该新闻存在明显的虚假宣传嫌疑。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国务院名义出台文件和颁布政府奖项的通知》(国办发〔2019〕14号)文件规定,除国务院确定的政府奖项外,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国”字冠名设立奖项,也不得自编“国优”奖项。

经查证,湖北中烟官方网站所称的“国优金奖”并非国家级奖项,而是由湖北省烟草专卖局评选的“湖北省卷烟质量评吸金奖”。该奖项仅限于湖北省内卷烟产品参与评审,与国家级“国优”奖项有着本质区别。

湖北中烟在官方网站上使用“国优金奖”这一具有误导性的称号,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告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第十一条规定,禁止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作广告。

湖北中烟的虚假宣传行为不仅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秩序,对行业信誉造成了负面影响。

化名李明,一位卷烟消费者,对湖北中烟的虚假宣传行为表示强烈谴责。他说:“作为一名消费者,我希望能购买到真实可靠的产品。当看到湖北中烟官网上有‘国优金奖’的字样时,我以为这款卷烟真的获得了国家级的认可。后来才发现这是一个虚假的称号,我感到非常失望和愤怒。”

化名王霞,一位烟草行业专家,对湖北中烟的违规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她说:“湖北中烟作为一家国有企业,应该以身作则,诚信经营。虚假宣传不仅是违法行为,更是对消费者和行业的背叛。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湖北中烟自己的声誉,也损害了整个烟草行业的形象。”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化名“湖北消费者协会”已向湖北中烟发函,要求其立即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化名“湖北省烟草专卖局”也已介入调查,将视调查结果对湖北中烟进行相应处罚。

虚假宣传行为在广告行业中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有关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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